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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的通知(二)
根据《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对象、时间及地点
1、对象:报考非乡镇、非警察职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见附件)。
2、时间:
2023年3月30日
上午:8:30-12:00
(职位代码:070001-070044、070046-070052)
下午:14:30-17:30
(职位代码:070053-070059、070079、070086-070091、070117-070119、070122、070125-070128、070139-070143、070158-070161、070167-070170、070180-070181、070197-070200、070213-070217)
2023年3月31日
上午:8:30-12:00
(职位代码:070060-070064、070092-070098、070120-070121、070129-070130、070144-070147、070162、070164-070165、070171-070172、070175、070201-070206、070218-070222)
下午:14:30-17:30
(职位代码:070065-070073、070099-070103、070132-070134、070148-070150、070152、070154、070173-070174、070207、070209-070210、070212)
2023年4月1日
上午:8:30-12:00
(职位代码:070074-070078、070104、070106-070109)
3、地点:淮南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考试大厅(田家庵区陈洞路21号金海大厦附楼)。
(二)须提供的证件、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报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办理资格复审。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开具的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③“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⑤“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历证书。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退役证明材料包括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⑥寿县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报考寿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何年何月考入哪个单位及工作是否满3年等情况证明。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考生在外省服务或入伍,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根据其身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书面承诺(本人当场填写)。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放(托管)单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况说明等材料。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4、报考有资格证书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5、报考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6、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应提供由所工作的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计算时间的要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部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资格复审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复审合格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等额递补后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3、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签名的委托书及考生本人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办理。
二、面试
1、第二阶段面试职位(非乡镇职位)面试时间为4月21日-23日。各职位面试报到时间等事项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洞山林场路1号)
3、第二阶段面试职位被确认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4月12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递补的报考者应于4月13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4、第二阶段面试职位报考者在4月19日9:00至20日24: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未尽事宜,按《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遇特殊情况,本通知内容有关事项需要调整补充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在考试录用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密切关注淮南先锋网、淮南人事考试网,后续的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4-6678430。
附件:淮南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乡镇、非警察职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市考录办
2023年3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淮南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的通知(二)
原文链接:http://www.hnxfw.gov.cn/tzgg/info.aspx?itemid=74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