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应届生如何定义?了解安徽公务员对应应届生定义可知,应届生分为大四在校应届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保留原毕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此,安徽上岸鸭公考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一、安徽公务员应届生定义
1、当年应届毕业生
当年毕业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学习期满,学分合格,当年正常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毕业生。
一般来说每年6-7月份是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季,在这个时间段正常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大学生毕业生都属于应届毕业生。有的大学生可能学习成绩不过关,有延迟毕业的情况。例如延迟到9-10月,通过参加毕业清考修满学分取得毕业证的也属于应届毕业生。还有延迟学制的大学生,在取得毕业证的当年也具备应届毕业生身份。
如果是研究生毕业生的话,因为不少高校实行弹性学制,每年有2-3次研究生毕业,只要是属于正常的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都属于应届毕业生。
2、普通应届毕业生
与当年应届毕业生相对应的就是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当中有个概念叫做普通应届毕业生。
普通应届毕业生是指已拿到毕业证,但是在毕业两年之内,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界定普通应届毕业生的标准主要是看:拿到毕业证书的时间不超过两年、本人的人事档案留在了学校或者放在了人才市场、没有跟任何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符合这3个条件,那么也等同于应届毕业生对待,在报考只招录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时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
两年择业期内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对待,主要是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而出台的政策。拿到毕业证的时间超过2年,即便是没有找到工作,人事档案也仍然放在滞留在学校或者人才市场那也不能算是普通应届毕业生,只能算作是往届毕业生。
二、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参考往年)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3年(含2023年10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5)2023年10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18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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