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加分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和《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要求,现将滁州市202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规定
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的原则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同一项工作获同一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最高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表彰奖励时间截至2023年9月8日。
二、加分申报程序
9月22日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人员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个人加分申请并提供获奖表彰原件和复印件,由乡镇党委审核把关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9月26日前,县委组织部将汇总的加分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将在滁州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2023年9月18日
原标题:滁州市202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加分公告
来源链接:https://www.czxfw.gov.cn/News/Details?id=23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