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
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工作的通知
根据《滁州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和省专项招考工作安排,现将我市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1日下午2:00—4:00;
地点:滁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会峰西路555号会峰大厦)。
(三)所需材料
1.所有报考者均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资格复审材料均需一份复印件留存)。其中,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
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本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如安徽籍报考者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3.面向本市户籍人员职位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户籍材料(户口簿等)。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等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6.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应提供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报名资格审查表》、任职证明等材料。
二、面试
1.缴费确认
复审合格的报名者,应在10月23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10月24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2.面试通知书打印
面试人员在10月27日12:00至28日17:3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3.面试时间
10月29日。
4.面试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三、注意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2.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环节的,请在资格复审前主动向资格复审部门提出。
3.后续考录信息将陆续在滁州先锋网、“滁州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主动了解并保持电话通畅,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附件:1.滁州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滁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19日
原标题:关于滁州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 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工作的通知
来源链接:https://www.czxfw.gov.cn/News/Details?id=23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