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3-03-16 13:17 编辑: 桔子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调剂、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资格复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3月15日-3月17日

二、资格复审方式

线上审查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我院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四、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需提供以下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照片、扫描件、截图):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成绩通知书;学生证;学信网学籍信息;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司法部(局)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

对于京外普通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电子版照片)。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照片,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电子版照片。

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电子版照片。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确保及时参加线上资格复审。

2.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照片图像应清晰可鉴,照片文件名与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已在报名环节提供的材料,资格复审时不需再提供。

联系人:陈震

联系电话:010-59891729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

2023年3月14日

 

原文标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bj1z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3/id/71916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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