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务员考试科目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申论试卷分为甲、乙两类。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客观题,而申论是主观题。省、市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市基层单位及县级以下机关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面试部分采用结构化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笔试部分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2、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应用。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客观测验,应用测验是主观测验。考卷分为甲级、乙级,省级公务员报考甲级考卷;省级基层岗位申请乙级考试试卷.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
3、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应参加招聘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科目考试。
4、不同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采用同一试题,适当增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内容。《申论》试题按工作性质分为:机关单位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岗位,使用A类试卷;从事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职务,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外,从事综合管理和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的人员,使用C类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