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不得报考的情况

2021-02-22 08:13 编辑: 夜弥 来源: 上岸鸭公考

省公务员考试主要集中于每年的上半年,三四月份左右;而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为11月底到十二月上旬之间。一般省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本省户籍的考生。而国家公务员考试则向全国拥有中国国籍的考生进行开放。一般而言,省级公务员考试一年只考一次,部分省市及地区可能会考二到三次,实际情况以各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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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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