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党政群机关补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标准工作通知

2021-03-30 10:56 编辑: 阑珊处 来源: 上岸鸭公考

2020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党政群机关补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标准工作通知已经发布,上岸鸭公考给大家整理好了具体的时间及地点、有关的要求及安排,还不清楚的同学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体检体测.png

各位考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及第一批、第二批补录的有关规定,对乌兰察布市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含公安、法院、检察院)拟补录公务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体检于2021年4月2日(星期五)进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早晨7:00准时到达乌兰察布市奥威商场门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大街199号)报到。

二、有关要求

1.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500元(具体以医院实收为准,微信支付),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二寸蓝色免冠照片1张。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禁食、禁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位考生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提前下载“蒙速办”APP,注册“健康码”,体检前须核验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测量体温符合防疫要求后方可参加。

5.不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考生必须遵守体检工作纪律,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陪同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7.体检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复检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

8.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74—8320022。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9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0年乌兰察布市党政群机关补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wmpta.org.cn/html/4/Content941.html

以上就是2020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党政群机关补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标准工作通知的具体内容,想了解更多内蒙古公务员考试资讯的同学,可以添加吉A班班的微信进行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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