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山东青岛市各级机关(不含监狱机关)招录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05-25 11:02 编辑: 翡珂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上岸鸭公考网同步发布:关于2022年青岛市各级机关(不含监狱机关)招录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根据《2022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报考青岛市各级机关(不含监狱机关)职位有关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职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二、体检安排

5月26日为报考市直机关公务员职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考生;报考法院系统(含区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含区市检察院)职位考生;报考市南区、李沧区、胶州市公务员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考生。

5月27日为报考市北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公务员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考生。

每天具体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三、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26日(周四)、5月27日(周五)6:30

地点:青岛市干部学院一期(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8号)院内,集体报到乘车。

四、体检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和入青后体检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分别在5月24日、5月25日上午6:00后),方可进入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人员承担体检费用350元,请准备现金零钱。

2、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集合时体检人员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交本组引导员保管。体检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管理指挥。

4、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实行递补。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请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8、曾有过手术史的考生,体检时需携带住院病历及病理报告复印件。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体检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体检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体检时身体状况良好。

2、进入集合地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进入体检医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3、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的考生、对来自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的考生、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参加集中体检的考生,及时向招录机关提交延期体检申请。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详见招录职位表中的招录机关电话

附件1:参加5月26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参加5月27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3: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青岛市公务员局

2022年5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青岛市各级机关(不含监狱机关)招录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zzb.qingdao.gov.cn/ztlm_78/lygwyzt_78/tzgg_78/202205/t20220524_60724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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