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的方法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报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那么进入浙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后对于工作的报考人员来说还需要原单位同意证明,这个证明意味着什么?下面高顿公考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情况。
资格审查程序有一个很普遍的要求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是需要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报考前征得单位同意。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可能有些在职在编人员跟单位签订有服务协议,里面要求有服务时间。要是通过招考录取后,万一原单位不同意又不放人,那人事档案无法调动,会出现人事纠纷。
出现上面的情况,政府和事业单位精心组织的招考流程因为原单位的问题付之东流。而对于应聘者而言损失更大,自己通过层层选拔付出的辛苦努力,最后因单位不放人无法入职也都白费了。只有在招考前征得单位同意个人与单位提前沟通才稳妥。这里分两种情况。
1、需要单位出示证明的情况是报考的职位需要工作经验,自然也就得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可以不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情况是职位没有需要工作经验,且考生档案不在单位。
以上是浙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后还需要原单位开同意证明的情况的介绍,报名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的资格审查,其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一起负责。欢迎大家关注高顿公考网获取更多的浙江公务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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