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公务员考试体检体测

2020-07-09 18:02 编辑: ququ 来源: 上岸鸭公考

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0年7月8号发布公告,于7月17日10︰30—7月22日18︰3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根据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公告,高顿和大家一起分享下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体检体测,一起来看看吧。

一、体测

报考各类各级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4×10米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视为合格。

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7)执行。

二、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在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见附件8)执行。

2.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按照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招录机关(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地(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不同情形按照“当场、当日、7日内”时间段规定的复检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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