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鸡西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第一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鸡西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经公示无异议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2年6月23日(周四)早8:00
集合地点:黑龙江工业学院体育馆(原鸡西大学东校区,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上岸鸭公考站公布的《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评地点。
2.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一次测评,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评中成绩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该职位不进行递补。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或面试准考证。
4.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测评资格。
5.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和运动鞋。
6.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7.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准时参加的考生,本人须于6月23日16时前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包括但不限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及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报考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鸡西考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只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1年6月25日(周六)早6:00(分组情况,工作QQ群内通知)
集合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鸡冠区红旗路18号)楼前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或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
4.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考生按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男性681.58元、女性816.58元,由体检医疗机构收取现金,不设电子支付渠道。
6.体检时间可能较长,考生需自备饮用水及方便快捷食品。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进入体能测评及体检场地时,请考生主动出示笔试或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并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且体温<37.3℃,“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且均为绿码。接受查验时应当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要拥挤。
2.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经防疫部门及时处置后,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
3.考生须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上岸鸭公考发布《关于对参加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鸡西考区)考生的防疫提示》相关要求进行准备。如防疫政策有变化,请咨询属地疫情防控部门。
4.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添加工作QQ工作群“641380568”进行确认(限考生本人入群),验证申请内容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后六位”。咨询电话:13206957077。
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0日
原文标题:鸡西市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体检通知(第一批)
原文链接: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