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发布,为做好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比例范围内的考生(招考名额在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为9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1:5的比例范围内的考生,通过体能测试人数超过面试比例(1:3)的,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体能测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祥横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号楼。
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内容及材料
1.《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码和照片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
4.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要求的,提供户口本。
5.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7.职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仍未提供证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招考职位要求通过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作为凭据。
8.定向生和委培生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9.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有具体工作性质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劳动合同中未写明的,须同时出具单位证明。[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认定标准,详见《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以及《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第18—20条。]
10.年龄。要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11.报考限定定向岗位“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12.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由考生按上述顺序排好装订,连同相关原件于资格复审当天提供给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可先传真后邮寄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无故不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扫地点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体温正常(不高于37.3℃)健康码为绿码。省外来琼人员(含海南考生由省外归琼),须持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涉疫区(涉疫区名单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发布为准)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五、联系电话:0898-65315293 65332414(传真)
邮箱:hnjc_zp 163.com
为便于联系,入围考生可加入临时通知群: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2年7月20日
原文标题:2022年海南省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i.jcy.gov.cn/M101/view/763219/005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