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考天水考区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2022-08-15 17:09 编辑: 捕渔人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根据《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天水考区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和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果,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共79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请于2022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7:00在中共天水市委老干部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1068号金华大厦天水市老年大学)一楼大厅门口集合。

三、体检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考录办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市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上午7:00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核对证件材料后分组、收缴手机。分组结束后未到达体检集合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人员请携带600元现金体检费(以体检医院实收为准)。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除以上两种证件材料外,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

3.考生参加体检时,需持甘肃省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健康状况正常,体温<37.3℃,方可入场参加体检,参加体检时需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报考人员凡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健康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考生体检前应注意休息,调整饮食结构,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体检当天应空腹,不要饮水进食。女性考生如在妊娠期,须事先向市考录办报告。

5.参加体检人员亲属不得跟随或以任何方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否则对应试人员按违规违纪处理。

6.在体检过程中,参加体检人员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

7.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体检正常秩序。

8.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9.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该职位经省、市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再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递补人员不再发布公告,由市考录办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38-8214550,8380368

附件: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天水考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pdf

天水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原文标题:关于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天水考区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gsdj.gov.cn/gsdjportal-v5/site-tianshuidangjian/info/16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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