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公考小编温馨提示,湖南公务员体检不合格一般是有递补机会的,递补的原则和其他环节一样,仍然是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
湖南公务员体检人员怎么确定
首先,在湖南公务员面试结束后,按与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一般来说,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通常会将成绩小数位顺延,以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若综合成绩小数顺延后仍然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为标准,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为标准,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环节。
如果在面试环节参加面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依照以下原则确定入围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
(1)未达到职位招录规定比例数,但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2)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时,以参加面试的考生的成绩为准,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如果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平均面试成绩,则无法进入体检。
湖南公务员体检实施规定和递补原则
省、市区按有关规定分工组织实施湖南公务员体检,除《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之外,一般项目可以进行复检。考生在收到体检结果后,如果对于体检不合格的结论有异议,则可以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但时间必须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
复检通常只有一次机会,复检结果即为最终体检结果。如果考生因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缺额,则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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