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019-11-16 10:31 编辑: ququ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北京市2020年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19年11月15号发布了公告,考试时间也已经确定,同学们抓紧时间备考哦,对于此次公务员考试,高顿也为大家准备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一起看看吧。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20年度行政执法类职位统一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2020年度行政执法类职位统一加试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客观题部分须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须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重点测查报考者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法律基础、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三个方面。

(一)法律基础

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基本行政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执法素质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即在工作情境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矛盾、推进工作、达成目标等方面的表现。

(三)执法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面对行政执法任务时,收集和分析有效信息、应用法律法规、遵守执法程序、根据特定目的进行写作(如调查报告、工作方案、通知公告)等方面的能力。

四、考试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判断题、情境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三种题型。

(一)判断题(要求报考者通过阅读题目,对各题的正误做出判断)

例题:公民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也应给予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情境选择题(每个题目将描述一个情境,报考者针对给定的情境,做出判断、评价,并从所给选项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

例题1:在某次执法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发现严某存在违法行为,拟对其当场进行行政处罚,下列处罚种类中可以当场作出的是

A.罚款2000元

B.罚款50元

C.罚款500元并没收非法财物

D.行政拘留5日

答案: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例题2:在梳理某行政处罚案件的过程中,你的同事甲提出一个疑点,但是现有的证据并不足以支撑他的看法,大部分同事也不太认可他的看法。调查已经接近尾声,现在取证不仅时间有限,各种审批手续也难以通过。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

A.继续调查该疑点,直到排除所有疑点再结束取证工作

B.组织同事们继续讨论,视多数意见决定是否需要继续调查

C.先按时结束调查流程,将同事甲的这个疑点作为线索上报

D.在期限内尽量多的调查,如果没有新发现就将结果如实上报

答案:D。在本题中,B选项相较于其他三个选项对于解决问题的有效性最低,大部分同事不太认可甲提出的疑点,再组织同事们继续讨论并不是合理选项;A选项和C选项,分别侧重继续调查疑点和按时结束调查,相对D选项而言,并不是最佳解决问题的方案。D选项兼顾了对同事甲提出疑点的重视,同时也考虑到了调查的时间期限,故是这种情境下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方案。

(三)案例分析题(根据给出的情境材料作出分析,按照题目要求作答)

案例分析题将会为报考者呈现一个执法案例,主要包括对执法对象、执法场景、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情况的介绍,并附以相应的法律法规摘录。报考者需要根据案例给定的内容,按照题目要求完成收集整理信息、选择法律适用、作出执法判断、审视执法过程、根据特定目的进行写作(如调查报告、工作方案、通知公告)等任务。

以上就是2020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的具体内容了,对于此次公务员考试还有疑问的同学,可以来高顿公考官网在线咨询,更有超多免费的备考资料等你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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