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务员局有综合处、考试录用处、考核与奖励处、培训与监督处四个内设机构,也叫做职能处室。浙江省公务员局是副厅级行政机关,是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辖,工作内容围绕浙江省全省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展开。
浙江省公务员局内设的四个职能处室所负责的工作内容相互交叉各有不同。接下来由幺幺学姐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各个机构具体职责。
一、浙江省公务员局有什么机构?
浙江省公务员局内设机构(职能处室)有四个,分别是综合处、考试录用处、考核与奖励处、培训与监督处。近几年浙江省公务员局的职责有所调整,将原本属于浙江省人事厅公务员事务管理的有关职责、政府表彰奖励等具体工作职责归入管理范围,将公务员培训、录用考试的事务性工作移交给事业单位。
二、浙江省公务员局内设机构分别管什么?
浙江省公务员局内设机构分别管以下内容:
1、综合处承担浙江公务员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负责职位分类和聘任;负责审批公务员考试录用(过渡)工作;参与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公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接待工作。
2、考试录用处完善和组织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负责录用面试和审批、转任调任审批、任职定级、交流与回避、日常登记工作;承办人事任免手续。
3、考核与奖励处完善和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公务员辞退(辞职)、表彰奖励、初步审核表彰奖励人选;承办奖励审核和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负责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审批和职务职数的审核稽查工作。
4、培训与监督处组织制定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定;拟订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培训的指导监督工作;完善惩戒制度,审核报请处分;负责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工作;依法监督;负责公务员申诉、控告和聘任等仲裁工作。
【特别提示】浙江省公务员局人事党务、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浙江省公务员局有四个工作内容相互交叉各有不同的内设机构(职能处室)。并且浙江省公务员局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主管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的副厅级行政机构。下设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基本上有关浙江省公务相关的事务都是由浙江省公务员局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