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林业局职能介绍

2021-02-22 11:05 编辑: 苏西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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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林业局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护森林及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加强林业法制建设;负责制定实施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三)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掌握资源变化,检查监督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负责林政管理,指导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

(四)组织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预侧及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以及合理开发利用。

(五)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并实行宏观管理。

(六)指导、审计、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组织管理林业基金,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林产品价格、税收、信贷等管理工作。

(七)组织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成果,规划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八)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分类经营工作。

(九)负责管理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开发利用旅游资源。

(十)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业劳资、群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抓好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搞好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人事科:

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及复转军人安置,劳动工资管理及社会养老统筹工作;负责再就业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及工人技术考核;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企业富余职工培训、安置及再就业基地建设工作。

(二)行政科:

负责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的收集、记录、纪要整理,检查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文件、保密、文书档案的归档、主卷和管理。负责外事接待,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和职工福利等项工作。

(三)林政科:

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林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森林保护责任意识,动员全社会都来参加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依法管护好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落实好"严管林"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木材运输证的签发,林地林木流转,调节林权纠纷、蛙场争议,参加听证、应诉和政策咨询、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履行好林业工作总站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木材检查站的指导和督查。做好木材加工厂审批、年审、换证及管理工作。做好林权证审核发放及建档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涉林案件。

(四)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副场级以上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及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纪检、行政监察、财务审计、工会、共青团、女工、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负责管理林业记者站工作;负责局机关总支工作。

(五)绿化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监督执行《关于开展全民植树活动决议》等法规;制订全市绿化、造林的中长期规划;负责下达城乡绿化任务、督促检查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收缴和管理绿化费。负责国营、集体、民营造林指导、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新增林检查验收工作。

(六)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站:

宣传贯彻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吉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种苗生产单位或种苗专业户,建立无检疫对象种苗繁育基地,在种苗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检疫任务;深入车站、港口、机场、仓库等场所执行检疫任务,办理和签发省内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植物检疫证书》;负责对危险性森林病虫及外来有害生物进行调查,编制当地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对引进种苗的隔离试种情况进行调查、观察、检疫和记载;建立森林病虫害基层测报网点,搞好病虫情调查,做好?预报;依法查处违反《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案件;普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知识,有计划地组织基层森保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负责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管理工作。

(七)计财科:

负责编制国家指令性林业生产年度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财务计划;负责林业生产、基建、财务综合统计与分析、财务收支及资金管理;负责指导检查验收各单位财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国家计划投资安排,管理各项财政拨款、贷款、周转金,办证收费、林业各项基金,局领导交办的基他工作。

(八)资源科:

负责年度国有林场限额采伐,制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及全市乡(镇、街)木材生产计划。指导蛟河市林业局森林调查设计队伐区调查设计,审核批复。负责国营林场、集体(个体)限额核查。完成上年度国有林、集体林伐区验收工作。完成国有林"三总量"自查及上报工作。完成年度森林资源档案及森林资源消耗统计年报工作。完成专项工程项目调研与实施(吉林省蛟河市改培速生丰产用材林等项目)。

(九)科技科:

负责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投资。负责科技新项目的开发,建立科技示范点。完成多种经营项目计划任务。负责完成招商引资计划任务指标。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十)防火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防火的预防工作;管理森林防火检查站和从事防火的护林员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批准人员入山和野外用火管理;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专业队伍;指导所在地区武警森林警察部队,领导地方专业扑火队;组织制定本地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其实施,管理有关设施设备;坚持防火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动态,编制扑火预案和指挥方案,参与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授权行使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权利;负责森林火灾统计,管理森林火灾档案;完成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交办工作。

(十一)分类办公室:

负责全市退耕还林规划、设计、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市公益林的规划、设计、审批和管理。

(十二)信访办公室:

负责全局内部四防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十三)销售科:

负责原木、锯材、林产品销售管理、木材调拨运输、木材价格管理、研究市场信息工作。

(十四)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加强景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市场营销模式,建立健全营销网络。配合旅游局筹备并办好红叶旅游节。对各旅游景区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加强各景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旅游资源。积极做好景区推介宣传工作,开拓旅游市场。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五)生产科:

负责组织木材生产、配合资源、财务、下达年度木材生产计划、调度、安全生产、生产定额管理、木材生产作业质量的检查指导。

(十六)林业基建办:

负责林业基本建设。根据林业局安排,承揽系统内的土木建筑,房屋、运材道、运桥桥函等工程项目的修建及维修。负责林业住宅管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及服务性收费,楼盖的防水工程,上、下水管的管理及公用设施的维修。

(十七)木材检查站:

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检查木材运输证件、核实木材数量、材种、印签,制止违法运输木材;对违法运输木材责任人进行依法查处和处罚。

(十八)林业稽查大队:

负责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林业行政案件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稽查,林业执法执纪监督,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及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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