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鸭小编整理了2020湖北鄂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体检公告,公告的内容如下。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鄂州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共12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报考鄂州市行政审批局执法检查职位(职位代码14230202005001027)考生徐小龙放弃体检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徐燕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7:30在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50号(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前集合。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三条解释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中性笔1支,体检费400元(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请考生自备现金,此费用不含复检费),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3、请参加体检考生认真仔细阅读并理解体检标准相关文件,认真做好体检准备工作。
4、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5、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在体检医疗机构反馈结果后及时告知考生结果。如需复检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果未正式出来前(约3天),尽可能不要离开鄂州。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五、防疫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体检,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体检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集中点,并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上车体检前须主动出示健康码。
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27-60830024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