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公告

2022-01-20 14:26 编辑: 翡珂 来源: 上岸鸭公考

选择时间: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

上岸鸭公考网同步发布:2021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2021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工作定于2022年1月2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选择人员范围(见附件)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此次职位选择按照考生成绩分上午、下午两个批次进行,上午批次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8:00报到,下午批次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14:00报到。

地点:各市公安局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三、职位选择

职位选择按照《2021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进行。

职位选择范围内的考生,根据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安厅共同研究决定),从提供的职位表中选择职位。其中,男性职位仅限男性毕业生选择,女性职位仅限女性毕业生选择。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职位选择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前者如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考生或录用职位全部选择完毕。考生已经选择职位的,不得放弃,否则将通报所在院校和各地公安机关,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不再享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确定拟录用人选以后,再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考生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职位选择前,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生所在地市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如实填写《2021年度山西省公安联考职位选择健康申报表》(见附件)。报到时,考生须出示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手机健康码绿码,并将《2021年度山西省公安联考职位选择健康申报表》交现场工作人员。本次职位选择需全员开展核酸检测。其中考生近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曾接触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晋人员、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有省外旅居史等情形的,需提供3次核酸检测报告(1月19日、1月20日、1月21日),其余人员提供1次核酸检测报告(1月21日),参加职位选择报到时将核酸检测报告交各市公安局工作人员。

2.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对于个别考生曾经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家庭成员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等需要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且隔离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在现场选择职位,将单独通过视频连线考生本人进行职位选择,确保考生职位选择权益(需提前申报)。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选择职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职位选择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要提前考虑职位选择意向,每位考生选择职位时间不超过5分钟(因技术故障原因除外),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职位选择完毕后可自行离场。

4.职位选择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省公安厅咨询电话:0351-7388342

附件:

1.山西省2021年度公安联考职位选择人员名单

2.2021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

3.职位选择健康申报表

4.各市公安局集合地点及联系电话

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2年1月19日

原文标题:2021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公告

原文来源:http://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1ngwyks/202201/t20220119_4553612.html


职位搜索
立即查询
备考工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岸鸭公考 www.gwy.com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