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笔试马上就要开始进行了,有时考生的一些无意间的小行为就会被判定为违规,那么有哪些违规行为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呢?小编接下来会给你们介绍一下各种违规行为及处理方法,避免各位考生不小心犯错。
以下行为被定义为轻度违规,当被定为为轻度违规,所涉及的场次得分为零分:
(1)将无关物品带入考场,不按要求放置的;
(2)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擅自离开座位及考场的;
(3)不按规定填写信息,做特殊标记的;
(4)故意损坏试卷等相关材料的。
以下行为被定义为重度违规,当被定为为重度违规的。取消考试资格,并且5年类不能报考:
(1)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资料的;
(3)使用通讯设备或者电子设备的;
(4)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等材料的;
(5)将试卷、答题卡等材料带出考场的。
以下行为被定义为特别严重违规,当被定为为特别严重违规的。取消考试资格,并且终生不能报考:
(1)伪造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相关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或者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以上行为在考试中考生一定要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