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2021-03-18 10:57 编辑: susie 来源: 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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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教育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实施。

(三)统筹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继续教育,统筹管理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督导评估。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办法和原则,管理教育基金和国内外给我市的教育援助款。

(五)主管全市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直属单位干部。

(六)规划并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艺术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成人、自学考试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及相关的学籍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外事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办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十一)管理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行政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上级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2、负责组织安排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会以及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完成局长、副局长和有关会议授权办理的各种事宜,督查、协调、调度各部门的工作。

3、组织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性工作报告等文字材料。

4、负责以局名义形成的文件的编号、打印、发送等各项文秘工作,做好有关文件的收发、分送、催办、收集、归档、清退和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

5、负责局机关的保密工作。

6、负责局机关车辆调度、报刊订阅等日常行政事务。

7、负责来客接待、食宿安排。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党委办公室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党委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的起草等工作;党员的发展、教育、培训、管理和统计工作;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负责局党委会的组织安排,党委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3、教育系统干部任免、考核、调配和培训,局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精神文明学校的申报、创建及督查、指导工作。

5、负责教育系统的“双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先进单位的上报、创建及督查、指导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信息采集和宣传工作。

7、负责学校工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人事科职责

1、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2、负责中小学教师的考核、管理、评优、聘用、人事调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3、负责教师招聘工作。

4、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退休审核、报批并管理离退休和工勤人员档案。

5、负责教师的辞职、解聘工作。

6、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工资、干部统计报表以及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8、协助做好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职责

1、负责受理民办教育审批工作。

2、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3、负责全市学籍管理工作。

(五)计财科职责

1、负责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布局调整。

4、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基本建设、校舍维修和教育设备的购置、管理。

5、负责筹措教育经费、统计并检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6、负责编制直属单位和学校的预算和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协调管理财政性各种专项经费。

7、负责学校财务的内部审计工作。

8、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9、负责农村学校“校财局管”工作。

10、参与制定教育收费政策,以及各项收费的监督管理。

(六)基础教育科职责

1、负责管理、指导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2、依法对民族教育和学前教育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3、负责保障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负责学区划分工作,监督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5、依法管理学籍及相关事务,负责控辍工作。

6、依法审核、颁发入学通知书和毕业证书。

7、依法严格管理中小学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8、规范管理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课时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9、拟定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10、负责中考、高二会考等考务工作,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

11、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教材审批和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

(七)体卫艺科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体育、艺术、卫生、国防教育发展规划。

2、监督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

3、组织全市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学校校医培训。

4、组织全市学生开展课外活动及体育、音乐、美术竞赛活动。

(八)法制科职责

1、依法开展教育行政检查工作,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2、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3、负责学校和教师违法违纪行为及案件的查处工作。

4、依法开展教育行政检查工作,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5、负责学校和教师违法违纪行为及案件的查处工作。

6、监督学校教育收费政策的落实,治理乱收费。

7、对各类招生考试、教师聘用、人事调配、职称评聘、评优选先等热点工作参与监督。

8、执行信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举报信件认真组织调查,及时妥善处理和答复。

9、切实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积极预防和处理群体性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0、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规范法制教育内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11、抓好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稳定。

(九)成职教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民办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拟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3、统筹协调和指导农民教育、职工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4、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工作。

(十)政治思想教育办公室职责

1、承担学校教师与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指导学校师德建设和德育工作。

3、指导学校团组织、少先队员和德育队伍建设工作。

4、推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

5、指导和推动学校形式政策教育、教学中德育渗透、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负责学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及工作研究等任务。

7、指导德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8、配合开展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廉政文化进校园和廉洁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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