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并在网上统一公示。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或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0日至2000年3月9日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77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