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卷(地市级)125

2015-12-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A项: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十四周岁的张某,满足上述年龄条件,贩卖冰毒属于上述八项罪名之一,故张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B项: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十五周岁的李某,满足上述年龄条件,但因过失导致他人伤残不在上述上述八项罪名之列,故李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C项:根据《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十周岁的周某,已满十六周岁,醉酒后殴打他人致人重伤,故周某应当负刑事责任。

D项:根据《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十五周岁的聋哑人宋某,已满十六周岁吗,入户盗窃现金5000元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仍然需要负刑事责任。

因此,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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