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真题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卷(副省级)1

2020-01-30 00:00:01来源:


  • 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了几次修改,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①允许发展私营经济,采取“引导、监督、管理”的方针

    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④非公有制经济仅限于个体经济,不包括私营经济,且个体经济处于补充地位


      A、

      ①②④③


      B、

      ①③②④


      C、

      ④①③②


      D、

      ④①②③

  • 来源卷: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卷(副省级)
  • 解析:

    【思路】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1条规定:宪法第11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因此,①的时间为1988年;

    根据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6条规定,宪法第十一条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②的时间是1999年。 

    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1条规定,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因此,③的时间为2004年。

    根据1982年《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因此,④的时间为1982年。


    因此,答案为D。

  • 考点: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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