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是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的行为,保障机关和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该规定明确公务员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离职后未满脱密期限、正接受审计或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正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等情况下,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辞去公职的程序包括提交书面申请、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等,审批通过后公务员将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并需遵守从业限制等规定,上岸鸭公考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具体规定,以供大家作为参考。
一、辞去公职的条件
公务员辞去公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也有一些限制性条件,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的肯定性条件是公务员本人不愿意或不适宜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而限制性条件则包括:
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公务员在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时,一般不得辞去公职。
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也不得辞去公职。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同样不得辞去公职。
二、辞去公职的程序
公务员辞去公职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书面申请:公务员本人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或者二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以上职级的,还需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组织人事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公务员是否具有不得辞去公职或者辞去公职后的从业限制情形,并征求其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保密等部门的意见。
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在收到申请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普通公务员30日内,领导成员90日内)进行审批,并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批复。
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同意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务交接手续,拒不办理的将撤销同意辞去公职的决定,并给予开除处分。
转递人事档案:原所在机关应在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将公务员的人事档案转递至相应的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者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三、管理与纪律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需要遵守一系列的管理与纪律规定,包括:
从业限制: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用,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也有类似的从业限制。
报告从业情况:在从业限制期限内,公务员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向原所在机关报告从业情况,原所在机关应当同时对其从业情况进行了解和核实。
违规责任:对违反从业限制规定的公务员,原所在机关将及时告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并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解除与接收单位的聘用关系或终止违规经营活动,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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