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酒泉考区资格复审的公告
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就资格复审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原则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时间、地点及形式
2023年3月25日-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人社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一楼大厅。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三、复审材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考公告》要求,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验证打印的“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21年、202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注明就业单位的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订未就业承诺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证明材料(内容包含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学制、学历层次等信息)中任意一项材料。
3.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须提供相关离职证明。
4.职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职位条件要求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须提供证书或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须经颁发证书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6.职位条件要求限户籍地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含户主、本人页面的复印件。
7.职位条件要求限当地事业编的,须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干部在编证明。
8.职位条件要求“四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的,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入编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9.职位条件要求“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的,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以及近三年考核等次。
10.职位条件要求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1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证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
四、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初步定于4月8日左右组织实施,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开展,视情况顺延,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和其他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前一周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版块,自行打印本人《面试通知书》。面试工作拟于4月底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1.考生须确认符合《招考公告》《报考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终止录用程序。
3.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及时接听招录机关电话,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937-2617552,18893861237
附件: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酒泉市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3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酒泉考区资格复审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bxf.net/html/zk_24_2023/03/200481332485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