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天水考区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报考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天水考区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8:00,在天水市体育中心田径场(天水市麦积区天水中心客运站东侧100米)进行体能测评。
请各位考生于4月8日上午7:40前在体育中心田径场东南入口处集中检录。
(三)体能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
男子组: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
女子组: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800米跑。
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携带1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证件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熟悉体能测评场地位置,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进行测评,将视情况顺延,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检录,检录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4.考生应自觉遵守测评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5.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在工作人员组织下,现场填写体能测评表并粘贴个人照片,测评项目结束后,对测评结果签字确认。
6.体能测评过程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考生,应终止测评,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测评场地。
7.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8.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9.考生在体能测评前应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按照医嘱,身体状况允许方可参加此环节。因怀孕、伤病、体弱等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慎重考虑,主动放弃体能测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其他事宜
1.在参加体能测评前,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将手机取消闹钟并关机放入考试专用手机袋。凡是将手机、手表、手环及其他任何电子设备、通讯器材和规定不得携带入场的物品带至测评场所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2.关于年龄的计算及认定,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年龄为准。例如:某考生网上报名时年龄为30周岁,体能测评时年龄达到31周岁,则该报考者体能测评的标准按30周岁(含)以下执行。
3.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4.天水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考录信息均在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https://ts.gsdj.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考录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938—8214550
附件:
1、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天水考区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天水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原文标题:关于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天水考区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tsrb.com.cn/xwzx/2023-04/04/content_235735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