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有关事项通告
为做好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何元凯等6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送时间:2023年3月20—23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箱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一里1号自治区民宗委110室,电话:0771-5859710,传真:0771-5859614,邮箱:mzgjbhyjzx@mzw.gxzf.gov.cn):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健康管理
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向招录机关报备。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告
原文链接: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09/7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