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参照《甘南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相关单位上报选调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报名范围:
行政编制人员报名范围: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科级以下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范围: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科级以下的事业干部和2011年之前已纳入事业编制的“十三类”人员(教育、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干部和公安系统的干部除外)。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应符合在本级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2)报考行政编制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之后出生),报考事业编制人员年龄须在33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掌握公文写作运行常识,具有文秘工作经历;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费用。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楼信息办公室)
联系人:兰平联系电话:0941-5122405
3.所需材料:
①《舟曲县2022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示例样表(附件3)要求规范填写报名表,不得改动报名表格式,如填写不规范、电子版格式不符合要求,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将不予审核;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高学历及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参加工作分配文件、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
⑤公务员(参公)登记文件或登记表(报考01职位代码人员提供);
⑥具有文秘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报考人员单位出具;
⑦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5张(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
⑧有写作特长的可提供各级媒体发表的文章或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方式回复报名人员,并通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领取准考证。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选调机关组织实施。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与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机关经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
1.资格复审。面试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参公)登记文件或登记表(仅限报考01职位)、参加工作文件资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能力,以及个人的内涵、气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职位测试。选调机关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选调机关要制定本单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方案,并于测试前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单位负责人需与县委组织部签订《保密协议责任书》,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和监督职位业务测试工作。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60%)×5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选调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体检
选调机关根据实际确定拟选调人员开展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二)考察
考察由选调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与选调机关组成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职位与考察人选1∶1.5至1∶2的比例由选调机关确定。选调机关派出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县委组织部经部务会会议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选调对象,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考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要诚信守约,不得随意放弃考试环节,以免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招考机关的政策补员需求。对无故放弃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进行通报。
七、防疫要求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州县疫情防控动态,及时通知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凡违反国家和省州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县政府办公室:0941--5122405
县委组织部:0941-5126089
点击查看>>>附件1-3
1:2022年度舟曲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选调职位计划表
2:2022年度舟曲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2年度舟曲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
中共舟曲县委组织部
2022年9月16日
原标题:舟曲县2022年度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qx.gov.cn/info/1041/556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