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面向全省开展2022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http://www.scdpf.org.cn/、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职位
两个遴选职位均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一个面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公务员,一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对象和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及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办公室职位(限残疾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康复处职位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6.具体年龄条件见职位表。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9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时间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8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人员请将《2022年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意见可在资格复审时再签署意见并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有效残疾人证(报考职位1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认证表等5种资料扫描件及本人电子档照片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1181802706 qq.com),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遴选职位”。每位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遴选中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18:00。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以短信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0月21日。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10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差额考察和体检
1.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社会信用记录和核实有无违纪违规等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考察后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
体检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组织,在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办公室职位须在体检时对残疾类别、等级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管理办法》规定的持证标准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
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
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五)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试用人员,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七)公示和任职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
关规定进行。如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纪检监察部门检举(联系电话:028-83326696)。
2.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时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另行通知。
4.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61397215)。
附件:1.2022年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