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将于9月24日举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将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到(返)广元市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如实反映本人相关情况。其中,到(返)川考生须在各查验点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简称“入川码”),“四川天府健康通”将进行弹窗提示,请考生按照提示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面试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供面试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面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面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一)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二)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三)面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四)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五)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六)面试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七)按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八)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为避免影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面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广元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广元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候考,待同一考室其他考生全部完成面试后再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二、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