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兼职导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研生〔2021〕7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的通知》(研生〔2022〕67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和聘任原则
1.政治过硬。兼职导师遴选须严格贯彻《中国农业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中农大党发〔2018〕95号)规定,坚持以德为先,严把政治标准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注重师德师风考察。
2.服务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兼职导师应以学院和学科发展的紧迫需求或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的整体布局为出发点,实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分类遴选。遴选和聘任学术学位兼职导师应有利于提高前沿和新兴交叉学科导师队伍的指导能力,促进学科发展,遴选和聘任专业学位兼职导师应有利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有利于优化专业学位导师队伍结构,有利于支撑专业学位特色培养。兼职博士研究生第一导师原则上须为我校兼职教授。
3.严格审核审批。聘任兼职研究生第一指导教师时,必须由学位授权点提出明确需求及聘任理由,并提交拟聘者的相应业绩和佐证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兼职第二导师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兼职导师的基本条件
兼职第一、第二导师的基本条件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研生〔2021〕7号)(附件1)。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准备相关业绩和佐证材料pdf扫描版(每个人的佐证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于2022年12月13日(周二)17:00前提交至申请专业所在系。
2.专业审核。各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之后,于2022年12月16日(周五)17:00前将《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兼职博士生第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4)及相关业绩和佐证材料pdf扫描版(每个人的佐证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提交至邮箱huiqing2020 cau.edu.cn。
3.学院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新增兼职研究生导师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页公示5天。公示无异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其他说明
1.校院两级聘任。兼职第一导师由学校聘任并颁发聘书,兼职第二导师由学院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四年,聘期自2023年至2026年。
2.正在聘期中的兼职导师,不参加遴选。已到期并拟续聘的兼职导师需重新申请,履行聘任手续。
3.聘任到期的兼职第一导师名下若仍有未毕业的研究生,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延期申请表》(附件5),并向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研究生院审批通过,聘期可延长至名下研究生毕业时间。
4.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电子版申请材料中涉及的需签字和盖章的部分,如无法现场签章可由电子签章替代。
联系人:王慧清
联系电话:010-62732200
附件: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pdf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兼职博士研究生第一指导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延期申请表.docx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2年12月6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cohd.cau.edu.cn/art/2022/12/6/art_22198_893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