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为做好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星期天)。
2.面试地点:统一在抚州市内进行。
考生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对象及方式:
(1)报考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试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报考面试科目为“专业面试(公文写作知识)+文稿写作”岗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采取专业面试(公文写作知识)+文稿写作的方式进行。
(3)入闱公开遴选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春节假期后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3年2月15日-16日到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一楼领取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面试。(具体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昌大道1290号;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2.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并确认自己准考证上个人信息、报考岗位等信息是否正确,如不一致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3.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规则,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面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请妥善保管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在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2.当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四、总成绩计算
结构化面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面试(公文写作知识)+文稿写作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加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入闱体检人员名单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总成绩高者入闱。
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抚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原文标题: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jxfz.gov.cn/art/2023/1/20/art_6432_3950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