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乡村振兴专干参加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方案〉的通知》(藏委厅明发电〔2019〕25号)关于“乡村振兴专干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后,符合公招政策条件、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每有1个优秀等次的加3分、每有1个称职等次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15分”的规定,现将日喀则市乡村振兴专干参加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日喀则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反映。
公示期:2023年3月8日-3月14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2-8822213
附件:日喀则市乡村振兴专干参加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xls
中共日喀则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8日
原文标题:日喀则市乡村振兴专干参加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公示
原文链接:https://rikaze.xzdw.gov.cn/fbt/gsgg_367/202303/t20230310_327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