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丰城市委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丰城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干部(含教师),共5人。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工作年限: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年限需满招录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含试用期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需满2年(含试用期1年),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4.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5.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计算机操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能承担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守工作;
7.历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鄢松,咨询电话:0795-6608019、15879557959。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市行政中心八楼808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①《丰城市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近两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复印件;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入闱依据。
1.笔试。由命题小组提供相关素材,考生根据提供素材撰写调研文章,并用电脑现场写作(排版)。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试用人选。考察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试用人选分别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发布、丰城党建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调动。
(八)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报市委人才办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退回原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委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全程参与。
五、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凡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情形,以及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丰城市组织的各类考试。
2.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3.本次选调考试全程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795-12380。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原文标题:中共丰城市委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jxfc.gov.cn/fcsrmzf/gsgg/202303/4008bccd0c2e4b2eaf6d1e286ba6f62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