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开展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14名,详见《秀山县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市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区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全市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公务员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
(7)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秀山县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公开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由报名人员向遴选机关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遴选单位初审,秀山县委组织部复核同意,方可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至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秀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秀山县行政中心11楼1116办公室)。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当场告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
(1)《秀山县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4)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5)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印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从遴选报名开始到遴选转任手续办结,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8月18日9:00—18:00到秀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由秀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掌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综合基础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各职位报名人数达到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秀山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
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报名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秀山县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面试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经秀山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降低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
面试由秀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cqxs.gov.cn)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五、考察
(一)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经秀山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降低考察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
考察由秀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派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递补规定
考察出现缺额的,由秀山县委组织部商遴选机关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继续组织遴选需要进行递补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通过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由秀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76672890
监督电话:76672338
附件: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3年8月2日
原文标题:秀山县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qxs.gov.cn/bm/rlsbj/zwgk_77940/fdzdgknr_77942/zply/202308/t20230802_12207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