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是当涂县经信局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在本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含2019年新招聘人员考核不定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岗位安排;
7.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选调程序
1.报名。本次选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提前下载《当涂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2年3月1日—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报名表》、本人近期三张1寸免冠照片、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至当涂县经信局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二楼208室)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选调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确定具体拟调入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方式。由县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拟调入人选进行考察,采取到相关单位查阅其考核结果、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4.公示。完成面试和考察等工作后,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
5.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调动后职称聘用按照调入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岗位条件进行聘用。
(二)其他
1.本公告由县经信局负责解释。
2.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员调入后,由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3.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报名人员需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同时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落实“二码”(安康码、新冠疫苗接种凭证)联查工作,安康码异常或无接种禁忌而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名。
4.报名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通畅,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5.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55-6711491。
附件1:《当涂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当涂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日
原文标题:当涂县经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dangtu.gov.cn/xwzx/gsgg/80156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