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漯河市职位体检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并列排序。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体能测评结果见附件1。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漯河市职位体检人员分组名单见附件2。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2日(周六)早上6:30之前。
地点: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一楼人才市场大厅(郾城区黄河路中段647号)。
三、体检费用
请各位考生自带体检费用,现金支付280元。
四、体检须知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并自带黑色水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黄河路647号),填写《体检表》中的个人相关信息,填写后及时交工作人员。2023年4月22日(周六)早上6:30准时关闭大门,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时,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3.根据规定,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可暂缓做部分体检项目。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体检当天,将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带到体检现场交工作人员,经审核同意,可暂缓做部分体检项目。
4.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温馨提示:本次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环节安排及有关信息,均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网站公告,避免错过重要环节。本次体检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后续考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395-3130659
附件1: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漯河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果.xlsx
附件2: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漯河市职位体检人员分组名单.xlsx
漯河市公务员局
2023年4月20日
原文标题: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漯河市职位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hrss.luohe.gov.cn/website/examInformation/examInforma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