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考公务员考试区,作为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平台,每年都吸引着众多有志之士前来角逐。这里不仅是对考生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检验,更是展现他们个人能力和潜力的舞台。通过公务员考试区的选拔,黑龙江省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地方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面试地点:
考生面试所在考区以《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标注的面试考区为准,面试地点以考生面试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各考区面试地点设置如下。
省直:黑龙江大学C区三号教学楼(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东四道街与测绘路交口,测绘路一侧教学楼侧门入口)
哈尔滨市: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校(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喜庆路8号)
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实验中学(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二条路66号)
佳木斯市:佳木斯市第二十小学万达校区(佳木斯市郊区万达路256号)
大庆市:大庆实验中学(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秀水路4号)
鸡西市:鸡西市树梁中学树德校区(鸡西市鸡冠区南山路122号)
双鸭山市:双鸭山市第三十七中学(双鸭山市尖山区电大路)
伊春市:伊春市伊美区第六中学(伊春市伊美区春榆路12号);伊春市伊美区实验小学(伊春市伊美区花园路5号)
七台河市:七台河市保中学校(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才街文华路东侧)
鹤岗市:鹤岗市第三中学(鹤岗市向阳区新兴路)
黑河市:黑河市第一中学(黑河市爱辉区中央东大街231号)
绥化市:绥化市第九中学(绥化市北林区工农路146号)
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地区实验中学西校区(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长青大街110号)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八)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公安机关特警招录(以下简称“特警招录”)职位的报考者,根据其报考职位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突击类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以下2种条件之一:(1)曾在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从事反恐处突工作,具有侦察、突击、特战技能且已办理完成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狙击类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以下2种条件之一:(1)曾在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从事反恐处突工作,具有射击(狙击)技能且已办理完成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2)曾在国家级以上射击赛事步枪项目取得前8名成绩的人员。
3.排爆类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以下2种条件之一:(1)曾在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从事搜排爆、爆破工作,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院校工程兵搜排爆、爆破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搜排爆、爆破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且已办理完成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2)普通高等院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专业毕业生。
招录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其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
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项目生基层服务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
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设置最低服务年限的,录用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内其他市(地)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特警招录职位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机关或者其他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