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笔试及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2-09 16:05 编辑: 翡珂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内容简介

笔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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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公开招聘公安辅警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及场次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7:00,打印网址:http://221.192.132.159:96/。

三、成绩查询

请考生于笔试结束5天后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报名网站(http://221.192.132.159:96/)查询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四、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参加考试,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

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前21天以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我市,且期间不得离开。须主动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并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于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冀时办”申领“河北健康码”,自觉如实进行考前14天的健康监测,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申报。考前自我监测中发现“河北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三)考生除验证、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应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

本通知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联系电话:

沧州市公安局0317—2070712、0317—2173559

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317—3206528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317—2079971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原文标题: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笔试及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rs.cangzhou.gov.cn/rs/c100290/202202/77ddb2d4a94644b984c9e70f03c2abf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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