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化州市公安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88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化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年满20周岁至35周岁(2002年1月18日至1986年1月18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或有多年公安基层工作经验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8日后出生)。
(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6厘米以上。
(四)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我市偏远派出所岗位放宽高中,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辅警岗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选择服从调配的,所报岗位招录额满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可调配到其他空缺岗位招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色盲、纹身等不符合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条件及警容仪表要求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化州市公安局大门口信访室(辅警招聘报名处)。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四)报名时请佩戴口罩,并与其他人员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粤康码绿码、行程表和接受体温检测,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请留意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五)报名时首先对身高、视力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初步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体能测试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时请按时间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体温测量,开考后超过15分钟不能进入考点,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试程序
(一)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40周岁以下≤6分10秒。体能测试合格才能进入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列入考试成绩。
(二)笔试。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笔试成绩100分,保留1位小数,成绩合格线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化州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低于合格线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三)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抽签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五)政审考察。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政审考察内容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及要求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应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体能测试。除体能测试外,报考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相互间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及培训等,视为自动放弃。
4.本启事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5.因本次招聘岗位具体到各机关、警种、派出所,因此,原本局2021年6月2日发布面向社会招聘38名辅警公告,已报名的人员,须重新报名选择具体岗位。
6.本次招聘因体检、考察不通过造成岗位空缺,可从空缺岗位中按确定体检人选办法进行递补或调剂。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含报名、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应自觉服从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报名或考试场所前应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粤康码、行程表和接受体温检测。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该环节的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缺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和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接触人员。
六、福利待遇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化州市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化州市公安局辅警办:0668-7239160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7359522
附件下载:
化州市公安局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