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已发布,上岸鸭公考小编整理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为满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武汉华中新世纪人才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保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
招录岗位及人数
(一)普通类岗位
1.执勤战斗员: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日常执勤备战任务。
2.执勤车驾驶员:从事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担负日常执勤备战任务。
(二)管理类岗位
1.执勤消防救援站分队长:参与消防救援站日常管理,负责队伍组训,担负日常执勤备战任务。
2.执勤消防救援站副分队长:参与消防救援站日常管理,协助队伍组训,担负日常执勤备战任务。
招录条件
(一)普通类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志愿加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4.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5.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体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6.限男性,年龄18-30周岁(1990年1月30日至2004年1月30日期间出生)。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可放宽至45周岁;
7.身高不低于162cm,体重不低于、不超过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8.消防车驾驶员招聘对象需持有B2及以上汽车驾驶证,且两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或不承担主要责任,驾龄两年及以上者优先;
(二)管理类岗位:
1.具备普通类岗位全部条件;
2.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三年内(2019年1月以后);
3.分队长招聘对象须曾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从业5年以上,且担任班长一年以上具有丰富的队伍管理、灭火救援指挥经验。
4.副分队长招聘对象须曾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从业5年以上,且担任副班长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队伍管理、灭火救援指挥经验。
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在部队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
4.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5.被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辞退或主动离职两年内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工作时间、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辖区基层消防救援站或政府专职消防站(沌口、湖滨、全力、军山、罗家湾)。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驻勤制度。实行周休(每周休假2天)、半月休(每两周休假3天)、月休(每月休假7天)、季休(每季度休假20天)等灵活的调休模式。休息期间可在工作单位食宿。
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
1、入职后,根据学历、服役年限评定等级,对应工资档次,逐级增长。新入职执勤战斗员平均月薪资约为5700元;执勤消防车驾驶员月均薪资约为6300元;分队长月均薪资约为7400元;副站长月均薪资约为8500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和执勤补贴)
2、每年年底根据年终考评情况发放2000-3000元年度奖励工资;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元旦、五一、清明、端午、中秋每节发放节日补助300元;春节、国庆第节发放节日补助900元)、高温补助(6至9月每月发放150元);
4、担任班长、分队长、站长等管理职务每月发放300-2500元职务津贴;
5、担任技术岗位(消防车驾驶员、装备维护员、装备技师、无人机操作员)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6、持有岗位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照等级发放200-1200元技能等级津贴。
(二)其它福利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服装、被装及日常生活用品;
3、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按等级分别享受初级10天、中级15天、高级20天)和单位安排的三甲医院免费职业体检1次;
4、因战备执勤或其它工作需要,当年未能休满假期的,依据相关规定发放未休假补助;
5、在职期间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嘉奖荣誉发放奖金奖状,择优推荐入党;择优推荐带薪学习职业技能(汽车驾驶、厨师、无人机操控、舟艇驾驶等),通过考核且担任相应岗位满1年后报销80%学费;
5、凭工作证件可在武汉市内免费乘坐地铁,享受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职业前景
1、年龄在24周岁以下男性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以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单位可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从事政府专职工作资历可记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工作年限;
2、政府专职消防员表现优异者通过考核,担任班长、分队长、小型消防站站长、专职消防救援站长(指导员)等管理职务;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退役军人在役期间参加重大救援、比武、安保等任务取得三等功及以上表彰或在职、在役期间担任管理骨干两年以上的,且工作得到主官认可的可破格推荐参加管理职务培训;
3、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分为三级七期(初级一期,初级二期,中级三期,中级四期,高级五期,高级六期,高级七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及部队退役人员入职满一年后可参加评级考核,工资随等级相应增加。
应聘方法和内容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预选合格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聘用考核。聘用考核包括面试、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和体检。均符合条件的,按照3:1原则从优录用。入职培训一个月内委托武汉华中新世纪人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招录方式:此次招录只接受网络报名或实地咨询。应聘人员请扫码公告后二维码,下载报名表,认真填报《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表》,并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23677071 qq.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名字+报名岗位,例:张三+战斗员/驾驶员)。
2.报名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和相关技能、表彰奖励证书的扫描件、近期蓝底免冠彩照电子版、《2021年武汉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电子版。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扫描件,有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3.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
5.咨询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城东路188号)二楼队伍管理与服务办公室
6.咨询电话:13545105066周先生
18171278860黄先生
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如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治考核、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入职培训等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工作人员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请勿相信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微信或电话。
举报电话:18802707876张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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