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2-09 08:56 编辑: 桔子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关于高邮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考生:

恭喜你进入公务员资格复审环节,根据《扬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要求,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公告

请登录扬州党建网(http://dj.yangzhou.gov.cn/yzdj/tzgg/202302/4c81097a48ab40ef94f0a32d01302659.shtml)查看《扬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二、复审时间

2023年2月9日-2月13日(上午08:15-11:45,下午14:00-17:30)

三、复审地点

高邮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高邮市海潮东路28号,市行政中心四楼)。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除身份验证外需全程佩戴口罩,携带黑色或者蓝色签字笔。

四、材料要求

1、扬州党建网(http://dj.yangzhou.gov.cn/yzdj/tzgg/202302/4c81097a48ab40ef94f0a32d01302659.shtml)《扬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中列明的材料。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毕业证书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查询: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

3、两张1寸彩照(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即笔试准考证上照片)。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提交所有材料(除电子版)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其他事项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由考生本人向高邮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放弃资格复审书面声明(模板内容请致电联系),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联系电话:0514-84686101、0514-80956102。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

2023年2月8日

 

原文标题:关于高邮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zzb.gaoyou.gov.cn/gydj/tzgg/202302/4be6ed0a71ca4ca0af486db68fe1a6c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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