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江西九江市瑞昌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目前已经发布,江西九江市九江市瑞昌市教师资格网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 4月30日: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25日。具体资格认定公告时间、认定对象、所需材料、认定地点等内容查看下文公告详情。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委托县(市、区)实施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我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体检、发证环节工作由九江市教育局委托我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持有瑞昌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瑞昌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我市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经请示省教育厅同意,决定将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体检、发放证书工作委托至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原则上按照户籍(无户籍按居住证)所在地选择县(市、区)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 4月30日: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人员)。
(2)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25日。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21年5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2.申请人网上报名要认真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申请报名时,现场确认点选择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原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A4白纸打印。
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确认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11日;
第二阶段确认时间:2021年6月22日—6月28日。
上班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双休日及节假日需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792 —4819493)
2.现场确认地址:
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南环路40号)三楼J区集中受理区7、8号窗口。
3.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佩戴口罩、扫赣通码、测量体温方可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认定现场。
(2)进入三楼J区请先排队叫号,并仔细阅读公示牌上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流程图。
(3)叫号后携带相应材料到7、8号综合窗口受理。
(4)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如实填写好体检表中的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普通话证、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在网报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2)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本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相关图片和《个人承诺书》,须重新上传。)
(三)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体检时间5月12日、13日、14日三天。
第二阶段体检时间6月28日、29日两天。
地 点:瑞昌市人民医院体检科。
要 求:
(1)参加体检人员于早上7:30前空腹到二楼体检科(在大楼西北边)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体检表。
(2)参加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费自备。妊娠期体检人员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但需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
温馨提示:
(1)医生对体检人员身份证原件核验无误后发放体检表。
(2)体检人员近期注意饮食和休息,莫熬夜,少喝酒(最好不喝),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本机构严格按照教育部认定工作要求,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做出认定结论,导出证书和申请表打印数据。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时在网站上公布证书的领取时间。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五、联系方式
瑞昌市教育局政务服务股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792-4200663
六、相关网站网址
九江教育网:http://jje.jiujiang.gov.cn/
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瑞昌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
2021年4月15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瑞昌市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je.jiujiang.gov.cn/zwzx_194/gggs/202104/t20210415_4842406.html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