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本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郫都区的中国公民,可在郫都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高新区西区在郫都区申请认定,要求与郫都区户籍申请人相同;
(高新区中和街道、肖家河街道、芳草街街道、石羊街道、桂溪街道在武侯区申请,咨询电话:028-85233756;高新区天府大道在双流区申请,咨询电话:028-85815159;东部新区在简阳市申请,咨询电话:028-27028818;西华大学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在金牛区申请,咨询电话:028-87705124)
(三)驻郫都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种类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教师资格考试要求: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三)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纪守法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3月31日09:00—4月24日17:00
第二批次:时间及相关要求将于第二批次认定开始前发布于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申报网址
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公布在“郫都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QQ群文件“申请人须知”;
(三)现场确认:
1.时间:4月4日--4月27日期间,每周二、周四进行现场资料确认:
(1)每周二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2)每周四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2.确认地点:郫都区教育局,具体地点见“郫都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QQ群文件“申请人须知”。
3.材料要求:
(1)社会人员材料要求: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醒: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③《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封面右上角请标注报名号),体检报告有效期为半年;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
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2)全日制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材料要求: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学校审原件后退还学生,不用提交;
②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学校审原件后退还学生,不用提交;
③《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封面右上角请标注报名号),体检报告有效期为半年;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若不能验证的学校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号。
特别提醒:
全日制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上报材料进行认定,请主动联系学校,并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将公告规定的申请材料上交学校(各高校咨询电话见“郫都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QQ群 ”中“申请人须知”)。
(四)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公布在“郫都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QQ群文件“申请人须知”。
五、其它事项
(一)网报完成后,请及时加入QQ群 “郫都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群号429335089),入群后请及时修改本人群昵称为“报名号+姓名”。此群作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及信息交流平台,请务必加入,及时查阅群内信息;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咨询电话:郫都区教育局人事科 028-87958571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原文标题:成都市郫都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pidu.gov.cn/pidu/c125577/2023-03/29/content_b865e739dc9c43d1a95639836cd358a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