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宁都第一次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2023-04-19 09:21 编辑: 芒果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为做好2023年我县第一次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宁都县或持有宁都县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宁都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宁都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的。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

网报上传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6月15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16日(工作日不含双休,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地点:宁都县环西南路57号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二楼教科体局人事监察股。

3.现场确认时间全部实行网上预约(预约开放时间:6月1日—6月15日)。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约取号:

登录http://www.jxndex.com:8082/(备用网址1:http://dx.jxndex.com:8082/;备用网址2:http://yd.jxndex.com:8082/)点击“办事预约平台”,对现场确认时间进行预约。

4.申请人需携带材料:按照《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随带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好相关材料。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

2.体检时间:申请人现场确认通过初审后次日。

3.体检地点:现场确认处张贴告知。

4.体检流程: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打印好的空白《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以下简称《体检表》)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验印→申请人次日带身份证原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完所有项目→体检医院向县教科体局移交已填写体检结果的《体检表》。

(五)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具体领证时间将通过“宁都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告知。

四、特别提醒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依法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体检不到位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咨询电话:683900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申请人使用手册(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随带材料清单(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4月7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次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ShU0Y0hYjjwAZSzBgP4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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