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南昌经开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认定人员范围:
1.户籍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桑海开发区)的社会人员;
2.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桑海开发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我区(含桑海开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区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含桑海开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我区(含桑海开发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教师资格证认定管理权限:
我区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市行政审批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其中4-6类由我区审查后,报市行政审批局认定。
三、认定条件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20]23号)文件执行。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网报时间:2020年6月11日8:00——24日17:00。(温馨提示: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报名。)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初审安排:
1.初审时间:
非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6月28日-29日;
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具体时间以高校通知时间为准。
2.初审地点:
非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乘公交车到下罗站下);
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现场确认地点具体以高校通知为准。
3.初审材料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20]23号)文件执行。
(三)体检时间(见附件)
(四)现场确认时间(见附件)
2.现场确认材料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20]23号)文件执行。
五、注意事项
本机构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初审和现场确认。如申报者发现假冒我机构名义的不法行为,请及时举报。联系电话:0791-83898105。
六、其他事项
请申请人员登陆国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ncjk.nc.gov.cn/查看、下载相关文件、表格,并密切关注网站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认定者后果自负。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原标题: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转发南昌市教育局、…
原文链接:http://ncjk.nc.gov.cn/Item/5396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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