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新试中心函〔2021]123号)要求,现将2022年上半年我区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区相应地州市考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学历。
(三)新疆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本科生,凭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
(四)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户籍、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在新疆。
(六)在新疆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
(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认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散布“双泛”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的行为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4月15日12:00—18日24:00 网上审核日期:2022年4月16日——20日17:30
网上缴费日期:2022年4月16日—21日24:00 准考证下载日期:2022年5月10日—16日
面试考试日期:2022年5月14—15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要求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1.2022年上半年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两年有效期内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2.2022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需注册,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二)考区选择
根据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情况,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17个考区(附件1),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1.报考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报“乌鲁木齐考区”。
2.除以上情况外,户籍或居住证在新疆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报考;高校在校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报考。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由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填报信息,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审核时间截止前,考生需随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的,须在审核时间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名资格参加面试的,后期认定环节将不予通过,同时将按照教师资格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网上缴费
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面试费19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错误或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Ⅰ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重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特别提示:
根据教育部规定,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等学科面试工作由各省份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五、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六、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下旬、9月上旬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七、疫情防控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严格遵守自治区和属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于4月30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3)。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有效期内(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等考点规定的健康、行程证明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新疆招生网”或关注“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八、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面试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附件:
1.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10个学科面试的要求
3.《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
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5.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常见问题
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4月7日
原文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原文链接:http://jyt.xinjiang.gov.cn/edu/gsgg/202204/a6e204e95b6844f7adcb01b151d8cc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