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23-03-15 17:27 编辑: 沫沫 来源: 上岸鸭公考

2023年度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23年度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市级以上机关即A类试卷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县(区)级以下机关即B类试卷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则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考生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时间

我市资格审查时间确定为2023年3月18日9:00至3月19日16:00。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和是否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参加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2023年度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参加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除上述所需材料外,考生还需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条件提供相应材料,具体为:

1.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2.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的考生,其证明材料由团省委出具;属于“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其证明材料由服务地团省委或“西部计划”项目办出具;属于“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其证明材料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4.报考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

5.报考面向中共党员职位的,需提供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6.报考面向桓仁县户籍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7.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等级残疾人证。

8.报考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要求职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等级资格证书。

9.报考有英语专业等级证书要求职位的考生,需提供英语等级资格相关材料。

请考生注意:

考生需提前做好资格审查准备工作,报审材料依次按照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顺序排列(此部分为基础材料,每名考生必须提供)。此外,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条件,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审材料依次按照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2021年和2022年毕业未就业证明、服务基层项目证明、退役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顺序排列(按职位要求相应提供材料)。《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四、资格审查安排

1.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六)至3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我市实行错峰审查,具体审查时间为:

3月18日全天审查报考本溪县、桓仁县职位的考生;

3月18日下午审查报考平山区、明山区、南芬区职位的考生;

3月19日上午审查报考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中国民主建国会本溪市委员会、中国民主促进会本溪市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总工会、共青团本溪市委员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市委党校、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位的考生。

3月19日下午审查报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位的考生。

2.地点:本溪市委机关7号楼5楼会议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51号)。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审查。

五、几点说明

1.面试前资格审查,是对考生网络报名承诺资格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经审查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xi.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24-42808657

附件:附件汇总下载

附件1:2023年度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基层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doc

附件5: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doc

附件6:服务基层项目证明.doc

附件7:退役证明.doc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5日

原标题:2023年度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链接:https://rsj.benxi.gov.cn/xwzx/gsgg/content_59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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